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新政〔2024〕8号)文件要求,《新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政〔2016〕56号)已纳入县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最新政策进行完善和修改。
二、制定依据有哪些?
1.结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文件要求,制定《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2025〕3号)文件。
2.落实行政区划调整,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县新集街道分设香山街道的批复》(信政文〔2025〕50号),香山街道辖董店、艾洼、金水、林冲、傅山、邱塆、余畈、水塝8个社区。新集街道辖长潭、塘洼、戴咀、叶林、新城、解放、胜利、红旗、京九、东风、潢河、刘泗冲12个社区和戴洼、黄塆、姚冲、冲田洼、金河、彭大塆、合龙7个村。本次发文将区片范围描述及时更新。
三、文件怎么用?
全县征地补偿(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地理和经济条件划分为 4个区片:
区片 | 补偿标准(元/亩) | 主要覆盖范围(核心区域) | 特点 |
一区片 | 44,000 | 新集、金兰山、香山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大部分居委会(核心城区)。 | 覆盖县城中心及主要建成区,经济价值最高。 |
二区片 | 41,000 | 苏河、吴陈河、沙窝、八里畈、千斤、泗店等乡镇政府驻地村(社区),以及部分紧邻城区的行政村。 | 乡镇中心区及重点发展区域,标准仅次于核心城区。 |
三区片 | 38,500 | 广泛分布于各乡、镇(街道)的多数行政村。 | 全县大部分农村地区适用的主要标准。 |
四区片 | 36,000 | 部分相对偏远的行政村。 | 适用于距离中心城镇较远、发展基础相对薄弱的区域。 |
四、文件出台的考虑是什么?
1.公开透明征地。以文件形式统一并公开全县补偿标准,避免了“一地一价”的随意性,体现了对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公平、合理补偿,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2.体现区位差异。补偿标准与土地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紧密挂钩,形成“城区>镇区>一般农村>偏远农村”的合理梯度,反映了土地的市场价值差异。
3.强化重点保护。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就高不就低”的补偿原则,不仅是经济补偿,更是一种政策导向,旨在提高占用优质耕地的成本,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4.保障农民长远生计。文件明确社保费用按河南省标准执行,并将补偿款与社保费用区分开列,确保了被征地农民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等长远保障,解除了后顾之忧。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新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李黎明
联系电话:0376-2958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