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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QJ001-01-2025-00006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6日
标  题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25〕18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25〕 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管各国有企业 :

  《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0月26日




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原则,全面推进“3+ 1 ”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3”即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 “1” 即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理),着力构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监管”的农村供水管理体系,努力实现“ 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同监管”,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5% ,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 口比例达65%;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机制,显著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与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县域统管体制机制

  1. 明确统管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覆盖新集街道、香山街道、金兰山街道、泗店乡等4个乡镇(街道)集镇区,能扩网尽扩网,纳入城市供水管理,共享城市供水资源和服务标准。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覆盖周河乡、沙窝镇、八里畈镇、浒湾乡、吴陈河镇、千斤乡、苏河镇、卡房乡、陡山河乡、郭家河乡、陈店乡、箭厂河乡、田铺乡等13个乡镇集镇区,能延伸尽延伸,整合现有供水资源,由县域统管机构统一管理。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覆盖跨村、单村、单组及分散式供水工程,能整合尽整合,纳入县域统管体系, 由县域统管机构或其委托第三方管理。

  2.确定统管机构。坚持农村供水设施公益属性,通过特许经营、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县域农村供水统管机构,县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与统管机构签订管理服务协议(或通过文件明确相关事宜),明确服务范围、标准、责任及权利义务,实现全县统一服务。

  (二)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3.合理确定水价。按照“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原则,构建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县域统管机构向县发改委申报制定和调整水价,推行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小型供水工程由村级通过“ 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水费管理模式,制定用水公约。

  4.完善计量设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区域推行“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按表计量。新安装及更换的水表必须经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未安装分户计量设施的工程,由县域统管机构负责加快安装。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合同。县域统管机构或供水单位应制定水表周期轮换计划,确保水表按期轮换,保障计量准确。

  5.加强水费收缴。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县域统管机构对水费收缴率低的工程强化计收管理,对未收费工程限期定价计收。推广智能远传水表和预付水费模式,开通线上缴费渠道,提升收缴率。

  6.健全补贴机制。县财政保障县级农村供水维修基金和乡级农村供水管护基金;县域统管机构落实“ 收支两条线”,统筹使用收缴水费等资金。

  (三)建立专业化管护体系

  7.完善管理制度。县域统管机构制定巡查维护、用户服务等运行管理制度,分散式供水工程明确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制度。

  8. 明确服务标准。县域统管机构强化全链条管理服务,制定管理维护、供水质量等标准,为农村供水工程提供统一专业管护。

  9.健全管理队伍。加强专业化运维队伍建设,设置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巡查等工作,强化技术培训和绩效管理。

  10.提升服务能力。县域统管机构推行限时服务承诺制,公开维修服务电话,完善响应、处置、回访机制,探索网格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11.推行智慧化管理。整合资源搭建县级智慧化供水管理系统,实现关键信息在线监测和设备运行监控。推广新技术,推进小型供水工程无人值守,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形成县域农村供水工程“一张图”。

  (四)健全应急供水保障体系

  12.完善应急预案。将农村供水应急保障纳入地方相关体系。县水利局修订全县应急预案,县域统管机构按照“一工程一预案”要求编制具体应急预案。

  13.健全应急机制。县水利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报送制度。

  14.提升应急能力。县域统管机构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备用水源,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用水安全。

  (五)健全监管机制

  15. 落实“ 三个责任”。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属地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机构运行管理责任。县域统管机构公开“ 三个责任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6. 规 范 净 化 消 毒 。 按 照《 村 镇供 水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GB/T43824-2024)要求,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配备净化设施,千人以下工程采取适宜净化措施。县域统管机构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17.提升检测能力。县域统管机构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GB5749-2022 ) 和 《 村 镇 供 水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T43824-2024)要求,确定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实现自检全覆盖,加强检测人员培训。

  18. 强化水源地保护。市生态环境局新县分局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技术规范(HJ338-2018)》推进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工作,督促属地政府对周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强化水源地保护措施。

  19. 强化行业监管。县水利局根据《河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对统管机构的监管,制定监督考核办法,确保供水服务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统管机构。2025年10月底前,明晰县域统管机构服务范围、标准、责任及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县域统管推进专班;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水利局)

  (二)调查摸底。2025年10月底前,对各乡镇(街道)、村供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逐村逐组确定已建成设施、拟改建设施、主支管网数量和规格,逐村逐户确定供水方式,全面摸排供水承包合同、年限、投资和运维等情况,为县域统管总体布局提供详实依据。(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域统管机构)

  (三)资产清算。2025年10月底前,成立资产清查小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明确资产所有权和资产价值,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厘清国有投资和供水企业投资情况。(牵头单位:县域统管推进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国资公司、县水利局、县域统管机构)

  (四)收回管理。2025年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和县域统管机构依据调查摸底和资产清算结果,通过公开、公平的市场化方式,签订收回管理协议,依法推动原有社会资本有序退出,保障供水安全和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县域统管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水利局、县国资公司)

  (五)规范服务。2025年11底前,县域统管机构规范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管理,组建专业管理队伍,设立服务中心,制定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标准,实现标准化管理。同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智慧平台建设,公开服务热线,及时提供报装安装、收费服务、管网监测、漏水抢修、水压监测、供水调度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域统管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水利局、县国资公司)

  (六)升级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县域统管机构会同县水利局、平台公司对未进行农村供水改造升级的乡镇(街道),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利用专项债、水利发展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长期水质不稳定、不达标的老旧破损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域统管机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水利局、县国资公司)

  (七)评估验收。2025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县级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企业服务质量、用户投诉处理情况、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情况、成本和价格控制情况、重要供水设施设备运维情况及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等。(牵头单位:县域统管推进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国资公司、县域统管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推进专班,统筹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会商机制,定期进行会商,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统管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农村供水工程“ 三个责任”和“ 三项制度”;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在线监测监控和规模化水厂信息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册等方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成效等信息,提高农村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取得实效。县域统管推进专班要加强监督指导,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重点督促,对成效显著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


  简明问答:《新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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