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全县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相关人员待遇。
(九)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来信来访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转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三)退役安置股(就业创业办)。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拟定全县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复员退伍军人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审核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推动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待遇落实;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和就业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
(四)优抚褒扬股。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指导乡、镇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管理保护工作,配合做好有关烈士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县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三、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新县潢河北路县人武部南50米
联系电话:0376-296001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单位负责人:熊雄
邮政编码:465550
四、局属单位基本信息
(一)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机构职能:指导乡镇、街道办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全面摸清、动态掌握本县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本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协助开展本县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办公地址:新县潢河北路县人武部南50米
联系电话:0376-2960006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王健
(二)鄂豫皖苏区首府烈士陵园事务中心
机构职能:搞好烈士纪念建筑物和烈士墓地的管理保护和维修;收集整理陈列革命烈士史料和遗物,搞好历史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搞好鄂豫皖苏区烈士事迹的陈列展示和讲解宣传工作;承担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等工作。
办公地址:新县首府路398号
联系电话:0376-297223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负责人:魏娟


